《万水千山走遍》读书笔记

时间:2024-07-11 13:08:33
《万水千山走遍》读书笔记[此文共10149字]

转眼来日本工作快一年啦,感觉最大的收获就是能让自己安静下来。很难想象一个从小被大山拥抱,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在既传承了大山的巍峨坚韧又被注入了农村的鸡毛蒜皮的人可以远离盲目的攀比,喧闹的人群,复杂的人情,浓厚的亲情和纠结的爱情将自己幸福的放置在一片安静的土地上过着与灵魂渐近与现实渐远的生活。也只有海外的生活能让人做到。其实,人的一生没有哪一个阶段是可以完全属于自己的,然而我很幸运在参加工作后能争取到哪怕片刻的安宁,自诩自乐在自己的世界里。

上天没有赋予我过目不忘的天赋,但却给了我对知识强烈的渴求欲望,从小就愿意做书的奴隶。所以自参加工作以来,虽然工作没怎么拼命,但书还是看了不少。但大都是为了在外能混口饭吃,不能再像大学那样可以尽情的遨游在自己喜欢的书海里了,而是除了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之外,强迫自己去看一些与工作相关的书。不乏弯弯曲曲的日文,密密麻麻的英文还有似懂非懂的技术资料。即便这样我也愿意。

在物质条件允许下,我也是一个特别想用旅游走完一生的人,但我更愿意通过书本而不是过分地依赖体验去剖析人性,认知这个社会和建立自己的价值信念。因为现实的许多东西,如应酬、客套话、做作的表情和谎言等等却只会让一个人卑微的活在吞温苦水的状态下而迷失掉真实的自我。为了展现一个真实的自我,一个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徘徊,在伪善和真实之间挣扎,在积极与消极之间抗争的复杂自我,无意间我接触了三毛。因为在我的印象里三毛是一个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生活的女人,她是一个真实的灵魂。也只有三毛能使被工作和琐事疲疲倦了一周的心得以安静。她的书里没有爱的纠缠,没有行业的贵贱,没有丈母娘的房子也没有奢华婚礼上的戒指。就像初恋的人儿,是一种真实和善良的存在。

自从随她去遨游了一遍撒哈拉沙漠之后,再也不愿意离开这位心灵的导游,于是来到了中南美洲。那里有墨西哥的“搭哥”,那里有青鸟到不去的宏都拉斯的“哥庞废墟”,那里有哥伦比亚的黄金博物馆,那里有厄瓜多尔的银湖,那里有谜一样的废城玛丘毕丘,那里有淳朴的印第安人,那里有勤劳的中国移民,那里有安第斯山脉,那里有秘鲁高原,那里有拉斯加俯瞰下的鬼斧神工……

每一样都是真实的存在,我相信这一定不是三毛编造出来的故事,她只会给我们讲述一个真实的世界,一个真实的她自己。最让我看的惊心动魄的是印第安人的夜戏,第一次让一个音痴看到了世界是音乐的。

第二篇:赏析《万水千山走遍》

赏析《万水千山走遍》

教育与人文学院11初等教育朱晨114304135 在我的印象中,三毛代表着流浪,所以在她的众多散文集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万水千山走遍》。三毛走遍了南美洲,从北边的墨西哥、洪都拉斯、哥斯达黎加到巴拿马、哥伦比亚、厄瓜多恶和秘鲁。一个黄种女子,带着一个白人助手,在历史的文化中穿梭感悟,像天空大朵大朵的云一般,走走停停,思思悟悟。

这本书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

“药师的孙女-前世——世厄瓜多尔行纪之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心湖的故事是在安地斯山脉的高原上,现在已经没有人传说这个故事了。在那片不属于印加帝国的土地上响起了一场战役,死了三万多个族人,包括“我”的祖父。死去的人按祭祀的吩咐,挖出了三万多颗心,丢在了故乡的大湖里,原被称为银湖的美丽之水改为“哈娃哥恰”,就是心湖的意思。不久村里的药师,“我”的祖父也死了,祖父死前一直念着“我”的名字“哈娃”,就是心的意思。在他生前的安排下,“我”结婚了,平静的日子里,“我”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妇女,等待下一个生命的出生。一日丈夫说:“怀孕光吃玉米饼是不行的,吃鱼补补身子。”心湖满是鱼,可那毕竟是祖先的心脏啊!“我”开始吃鱼了,丈夫也被发现了。“我”生产那天,苦苦挣扎了三天,最后“我”与孩子都死了。

这是个悲惨而凄美的故事。三毛始终认为,这个古老传说中的女子就是她,她就是那个传说中药师的孙女,所以她叫自己“哈娃”。她想找寻更多的记忆,所以她决定在大湖旁边住下。三毛性格的可爱亲切,让她在哪里都会交到一群真诚善良的朋友。她与这里的人生活了一阵,帮她们汲水做家务,也给她们做蛋薯饼吃。村中的人消息闭塞,老妇人们把喜爱的珠子拿出来给三毛看,这些珠子是一种价值不菲的花彩石,市场上已是少见。当她们想用珠子交换三毛的外套时,三毛心软了,告诉她们这些珠子的价值。这篇的末尾,给人很绝美的感觉:“我爱的族人和银湖,那片青草连天的乐园,一生只能进来一次,然后永远等待来世,今生是不再回来了。” 她再也不会回来,也许,三毛在来世已经重新踏上了这片土地。她会

继续如云般行走,走走停停,思思悟悟。

三毛的作品不像我们平时所见,它的标题并不直接注明国家而是以一个委婉的词语去表达她所要表达的情感。如:街头巷尾,银湖之滨,迷城,高原的百合花,悲欢交织录等让人心仪的名字。

这本书中的标题不仅有创意,而且故事材料也被作者处理的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对灰暗而苦难的一面的描写;二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作者将这两条线索穿插于无形之中,在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三毛不是兴高采烈地旅行,她的痛苦依然在延续,虽然整本书中从未正式的大段大段地慨叹。但是在秘鲁纪行的一节中,她遇见了一个与她一样有“索诺奇”(高原反应)的荷兰女孩子,两个人会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三毛把自己的房间分给她住,荷兰女孩子安妮与三毛有着惊人的相似与默契,她们在一起促膝谈爱、谈灵魂、谈另一个空间,却从来不谈两人的身世。两位女性的默契在于,互相感知彼此的创伤。三毛说:“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千种不同的疼痛,那打不开的泪结,只有交给时间去解。”失去挚爱荷西的悲伤,无时无刻在三毛的身上蔓延。

我一直觉得 《万水千山走遍》是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行走,思考,再走,再悟,旅行仿佛对三毛来说是镇痛剂。她,一个平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化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她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三毛且行且思悟,在墨西哥度过的夜晚,她写:“正是大梦初醒的人,难道还不明白什么叫做盖世英雄难免无常、荣华富贵犹如春梦吗?”在巴拿马遇见中国的亲戚与同胞,她写: ……此处隐藏5260个字……,相信前世今生,她在《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说,她确信她的前世是印地安

人,她在参观了敦煌的石窟后,她听到了石佛对她说的话。她最喜欢的两本书之一是《红搂梦》,她想到过出家,而自杀是另一种出家。三毛成名前一直不快乐,成名后在短暂的快乐之后也陷入了长期的不快乐。不管在事业和婚姻上,在成名前,三毛都是父母眼中的失败者,就是成名后的相当长时间内,三毛的文章也不被父亲和家人看好,所以三毛在父亲面前一直很自卑。三毛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她把依附父母也看成是自己的失败,但又缺乏独自生活的能力,她把父母的过分关爱看成是负担和束缚,荷西的早逝,更使她感到“虽生犹死”般的孤独。三毛在作品中无数次地写到过自杀,她说1981年如果不是琼瑶用了整整七个小时强迫她答应不自杀,她早已不在人世。她之所以留下,是为了不伤害活着的亲人以及广大爱她的读者。可是十年以后,她发现自己在家人心目中的重要性远没有她自己想象得那么重,她有一篇文章形象地描述过这种心情:在一次家人聚会上,她三次大声宣布她要结婚了,但没有任何一位家人做出她期待的回应。在她生命的最后十年里,她除了三年讲学之外,主要的时间用于巡回演讲,回答读者来信,可以说是在用她的生命反馈报答社会,像一个布道者一样。在此期间,她在忍受着精神上的孤独之外,还要忍受肌体上病痛的折磨。从众多的读者来信中,她看到的,感受到的大多是人们的抱怨,痛苦和求助,所以她要尽一己之力去帮助别人,在公开发言中呼吁人们要向逆境抗争,要热爱生活,要爱人。她生命中最后的十年,可以说几乎不是为她自己活的,是为家人和读者活的,她在尽她的一份力。当她觉得她已经完成了她的使命,她有权选择休息,或许这个决定,在她去世的十年前就已经计划好了。

了解三毛,体验她内心深处的那份孤独之感,就很能够理解她选择的死亡方式,也许在她看来那只是一种解脱,是一种生活的方式。每次读到三毛描写的她在荷西去世之后的心里感受,写她在荷西墓前的守候,内心总是泪流,总是觉得要三毛这样一个奇女子去承受那样一份痛苦实在是不应该。一个人孤独寂寥地行走在消逝的生命中,那会是怎样的落寞和难过,宁愿她不去一个人承受那种撕心裂肺之痛。

三毛曾经说过“我的灵魂骑在纸背上”,是的,文字是三毛面对这个世界所给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一颗纯真的灵魂,三毛把万水千山走遍,在三毛的文字当中,我们走遍万水千山......

第五篇:墨西哥行与三毛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一)(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www.)

墨西哥行与三毛《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一)

by clare.

墨西哥之旅很奇妙,是异常美好的回忆,墨西哥行与三毛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一)。回来后没日没夜忙碌了几天学校的任务,得以暂时放松后来到了east asian library,无意间发现了有关三毛的收藏。大一时代三毛是我的最爱,仿佛造化弄人,两年多以后,捡起了《万水千山走遍》翻开来看,第一个国家竟然是墨西哥。此时对此书有了更深刻的感想。

感恩节在墨西哥度过,因为和我住的房子的女清洁工——一位墨西哥阿姨早就说好了。阿姨叫silvia,人很好很友善,记得第一次见面我和她聊起了周末要不要去环球影城,因为55刀的门票让我望而却步;silvia回答,就想去中国就要去长城一样,来洛杉矶,就要去环球影城。这句话触动了我,想不到一个清洁女工也会如此的有思想,终于我心中的天平也向舍得花钱的一方倾斜了,最终环球影城之旅果然证明是值得的回忆。去墨西哥的决心一直都很坚定,每次见到silvia除了打招呼就是商定墨西哥的行程,后来明确了时间,就雷厉风行的查行程、订了往返机票,还带动了一起交流的三个女生同行。

这趟若不是silvia,行动会不方便很多。西班牙语,作为世界第三大语言(前两为英语、汉语),竟然对我们四个中国女孩而言全都很陌生;走在街道上,买东西,乘车,一切一切都很不方便。本来听信了周游世界列国的香港女生的话,“不会语言也很有意思,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手势呀;而且听声音就像听歌一样,如果理解了意思反而失去了情调”,可是当我一句当地语言不会说的时候,我就发现词不达意真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为我的无知感到惭愧,决心回去了有时间好好补补西班牙语。

行程是这样的:首先换成好几路公车到长途车站,乘坐汽车到达墨西哥提华纳(tijuana),位于美国与墨西哥的交境;然后转车到机场,乘坐aeromexico的航班到达墨西哥第二大城市——瓜达拉哈拉(guadalajara),读后感《墨西哥行与三毛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一)》。对墨西哥的初印象就像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中描述的类似:

“是这样的,此地计程车可以坐,公共车对你太挤。一般的水不可以喝,街上剥好的水果绝对不要买,低于消费额五十美金的餐馆吃了可能坏肚子,路上不要随便跟男人讲话。低级的地区不要去,照相机藏在皮包里最好,当心人家抢劫——”

去墨西哥前,确实接受了很多“教诲”——墨西哥太乱,不要乱跑,注意安全(是不是就差“活着回来”了)。墨西哥的干净程度确实不如美国,但是既然与美国的两大强州——加州、德州交界,位于中北美,受西班牙语文化的熏陶影响,墨西哥人民都很有钱(很多人去美国打黑工);或者穷的很happy,马路上跑着的汽车破烂不堪,但是大喇叭放着动感的西班牙语歌曲。

到达guadalajara机场,silvia的一大家已经在等待我们。墨西哥人仿佛家庭观念很强,人们都很友好,会英语的人很少。孩子们都很漂亮。对《万水千山走遍》有同感:

大部分我所见的墨西哥人,便如上帝捏出来的粗泥娃娃没有用刀子再细雕,也没有上釉,做好了,只等太阳晒晒干便放到世上来了——当然,那是地下车中最最平民的样子。这儿的人类学博物馆中有些故事,述说古时住在这片土地上的居民,他们喜欢将小孩子的前额和后脑夹起好几年,然后放开,那些小孩子的头发成扁平的,脸孔当然也显得宽大些,在他们的审美眼光中,那便是美丽。

而今的墨西哥人,仍然有着那样的脸谱,扁脸、浓眉、大眼宽鼻、厚唇,不算太清洁,衣着鲜艳如彩虹,表情木然而本分。而他们身体中除了墨西哥本地的血液之外,当然渗杂了西班牙人的成份,可是看上去他们仍是不近欧洲而更近印地安人的。

常常,在地下车中挤着去某个地方,只因时间充分,也因舍不得那一张张已到了艺术极致的脸谱,情愿坐过了站再回头。

住在了silvia的弟妹家——guadalajara旁边的小镇上,安定了下来,第一天行程结束。所住的房子,外部布局像是新加坡的组屋,但是没有组屋奢华;内部是瓷砖地面,两室一厅,旧式家居,很像中国九十年代的典型套间。家里的三个孩子们不嫌弃挤,打闹着,玩着各种各样的玩具,很欢乐。

墨西哥的城市不如中国大,但是设施齐全;至于小镇和农村,在我的生活经验看来,和中国农村是很相似的。所以我猜想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可能都比较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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