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服务政策

时间:2024-07-11 13:21:43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服务政策[此文共747字]

为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制定“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服务政策。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1. 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2. 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设置专职工作人员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 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3. 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 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4. 提供个性服务和远程诊疗服务。结合医院实际,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服务。 

5. 建立多学科诊疗体系。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6.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制度。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 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7. 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 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 

8. 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9. 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 当适宜轮椅进出。 

10. 适老性病房涅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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