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同志们:
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是回顾一年多来我市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总结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在明年8月2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我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制度先行。为确保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人民政府于xx年1月13日以“内部明电”的形式下发了《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从指导思想、活动目标、整治原则、整治对象、专项整治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活动步骤、工作要求等八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各县(区)人民政府也相应地成立了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我市的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
今年4月,自治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到我市督查,在肯定我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为此,市人民政府在4月份下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以及《转发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通知要求确实开展好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5月份,在我市交通工作会议上,对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进一步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7月份,市人民政府又下发了《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及《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通报”提出的问题,并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联合整治活动,切实扭转整治工作滞后的局面。一年来,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审批渡口36处(73处渡口),渡口审批率为49%;
改造渡口8处,投入资金79万元(尚未验收) 改造渡船1艘,投入资金9万元;
持证渡船船员296人。
二、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回顾一年来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整治方案的要求和自治区整治工作进度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到11月30日止,渡口审批率仅为49%;渡口达标率为0;渡船达标率仅为49%。被自治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列为“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渡口达标率低的市”进行重点督查。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县(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视程序不够,整治工作进度慢,渡口和渡运安全监管部门仍未指定(有船的10个县(区)均未指定监管部门),不能及时按规定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影响了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10个县(区)均存在这个问题);个别县仍未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xx、xx两县至今未见上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渡口的审批和渡船更新改造工作效果不明显,资金投入不足,如xx、xx、xx、xx四县的渡口审批率为0,xx县渡船的达标率为0,xx县渡船的达标率仅为7.98%。
3、各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未能形成合力。
4、今年正值三级政府换届期间,一些工作衔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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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xxx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领导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是回顾一年多来我市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总结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在明年8月2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我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
历时两年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到今天已经过去了一年另一个月(xx年9月27日至xx年年9月30日),一年多来,我市根据《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xx]324号)和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xx]412号)、《xxxx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x政办发[xx]12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组织保障、制度先行。为确保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人民政府于xx年1月13日以“内部明电”的形式下发了《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从指导思想、活动目标、整治原则、整治对象、专项整治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活动步骤、工作要求等八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各县(区)人民政府也相应地成立了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我市的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
今年4月,自治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到我市督查,在肯定我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为此,市人民政府在4月份下发了《关于转发<xxx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阶段性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以及《转发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通知要求确实开展好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5月份,在我市交通工作会议上,对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进一步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7月份,市人民政府又下发了《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及《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通报”提出的问题,并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联合整治活动,切实扭转整治工作滞后的局面。
2、督促落实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市人民政府针对xxx库区、xxx水利枢纽库区及xxx水域无证无照船舶大量存在、整治工作难度大的特点,督促并组织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海事、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在xxx库区开展了为期近3个月的整治工作,共对库区178艘渔船的使用性质进行了界定;对266艘农自用船进行了船舶所有权登记;客圩渡船检验发证142艘,使库区450艘船舶纳入了管理,多年来无序、混乱的水上交通安全局面得到改善。在对xxx水利枢纽库区的专 ……此处隐藏6862个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如下通知(函):
一、高度重视渡口建设和渡船安全管理工作
渡口建设和渡船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和海事局应充分认识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渡口建设和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渡口、渡船、渡运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不断加大渡口渡船管理工作力度,努力打造“平安渡”,让群众坐上“放心船”,确保全县渡口渡船运行的安全稳定。
二、渡口设置安全管理
(一)渡口的设置、迁移、撤销等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必须符合交通建设规划和村镇规划并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严禁私设渡口。
(二)渡口以必须设置为前提,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渡口必须设置在人口相对集中、密度较大的区域;
2、渡口所在位置服务半径基本均等;
3、渡口设置必须安全可靠、方便快捷;
4、渡口设置位置地质条件须符合要求;
5、渡口应当设置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堤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远离危险品生产、堆放场所;
6、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7、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的管理人员;
8、有合格的渡船和相应资格的船员;
9、有符合要求的码头和候船室或候船亭。
(三)渡口建设要求
渡口建设中,要严格坚持渡口达标工作质量控制要求,按照省交通厅关于渡口改造达标的“32字方针”(渡口建管、乡村主导,坡岸硬化、设施配套,渡船适航、渡工持照,安全渡运、方便可靠),对列入建设的渡口项目,严格坚持“三严四化”进行建设,即:严格建设标准、严把质量关、严防“豆腐渣”工程和码头坡道硬质化、候渡亭室规范化、新建渡船钢质化、标示标牌标准化。工程推进中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工程材料送检制度、强制性质量检测制度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坚持工程监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坚
持实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制,对已竣工工程,严格按照程序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三、渡船安全管理
(一)渡船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渡运:
1、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2、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3、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船员和必要的航行资料。
(二)渡船应当保持良好技术状况,设备完善,并具有良好的稳性和水密性,严禁有安全隐患的渡船从事渡运。
(三)渡船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识别标志,标明船名,核定乘额、载重线、抗风等级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四)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其位置应放在易取处;汽车渡船所配消防设备应当有足够的能力,其安装位置应当能使灭火剂射及所有装载车辆。
(五)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航行设备、信号设备和无线电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第五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总结
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海事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并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渡口管理的责任单位,健全了渡口安全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了我县渡口渡船安全、有序运输。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立足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加强渡船安全运输的有效监管,进一步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明确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核查工作,摸清辖区渡口渡运情况,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非法渡运得以杜绝。逐步建立起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局行业管理为重点、以地方海事处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核查工作的领导,我处专门成立了由处长任组长,副处长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四、整治活动验收核查开展情况
(一)全面清理整治渡口,落实责任,规范渡口管理我处明确要求乡镇政府在现有的3处渡口设置“渡口责任警示牌”,并加注了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日常管理责任单位,签单管理负责人和监督举报电话,有效建立和落实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把渡口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到人头、船头。在工作中,我们加强对渡口的现场检查、巡查,加强对乡镇政府的业务指导,重点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渡口源头的安全管理,督促乡镇政府认真落实渡口签单发航制度。
(二)积极配备救生设备,确保渡口运输安全
我处高度重视救生设备配备情况,作为保障我县渡口运输的重要举措,按客渡船乘客定额100%标准配足了救生衣和救生浮具,并在三处渡口明显位置设置了“渡口乘客安全提示”栏,张贴宣传画40余份,向群众广泛宣传“救生衣行动”,同时该处切实按照《成都市救生衣(浮具)管理规定》的职责要求,督察乡镇政府及其渡口签单员督促渡船乘客100%穿戴救生衣,强化管船员等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安全运输的思想。
(三)加大专项整治检查,加强执法力度
我处在专项整治中履职尽责,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思想,认真落实渡口渡船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县水上交通实际,重点加强对渡口的现场检查、巡查,渡口源头安全管理的督察,严厉打击渡船超载运输,冒险航行的行为。期间,共现场检查100多次,纠正一般违章10多起,有力的消除了安全隐患,杜绝了事故的发生。为了确保今年汛期水上安全,我处海事执法人员全部停止了休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全部人员深入到重点渡口、重点船舶现场值守,督促检查,受到了业主和船员的一致肯定。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渡口规范管理、安全运输思想更深入人心。我处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渡口渡船的监督管理,督促乡镇政府全面落实渡口管理职责,加大“救生衣行动”深入、持久的顺利开展,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我县水上运输安全、稳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