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三项达标验收”迎检资料上交清单
一、区级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上交资料清单
1.本单位2019年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
2.本单位2017、2018、2019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2017、2018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3.本单位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和学习的资料及图片;
4.本单位2017、2018、2019年“推普周”活动方案、过程资料及图片等;
5.本单位营造“写规范字、讲普通话、做文明人”氛围的宣传标语标牌等图片资料;(LED显示屏、横幅、专栏等图片资料)
6.本单位各行业部门人员普通话达标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
7.上交一份2019年的公文(盖有印章的红头文件)。
二、语委成员单位上交资料清单
(一)区政府办
2017、2018、2019三个年度区人民政府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的会议记要。
(二)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2017、2018、2019三个年度的绩效管理目标文件。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文件之中。
(三)区宣传部
2017、2018、2019年三个年度关于文明乡镇、文明单位的评选通知、评选结果文件及考评过程材料(如各单位的申报表、评分记录等)。
(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2018、2019年三个年度关于整治社会不规范用字综合执法检查的文件(或方案)及过程资料和图片。
(五)区财政局
1.拟订关于印发《嘉陵区语言文字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文件。(区语委办代拟)
2.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语言文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文件。(区语委办代拟)
3.教育附加费拨付凭证。
4.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及拨付凭证。
(六)区人社局
2017、2018、2019三个年度进城务工人员普通话培训方案、过程资料及图片。
(七)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2017、2018、2019年三个年度关于整治社会不规范用字综合执法检查的文件(或方案)及过程资料和图片。
2.嘉陵区各印刷厂名称图片及部分印刷品。
(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2018、2019年三个年度关于整治社会不规范用字综合执法检查的文件(或方案)及过程资料和图片。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语委办设置文件及语委办公室设置情况表(模板附后)。
2.公共场所规范用字情况图片资料(如: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办公室等用字图片)。
3.2018、2019两年对辖区农村青壮年进行普通话培训的方案、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册、图片资料等。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资料上交清单
1.2017、2018、2019年“推普周”活动开展方案、总结及图片过程资料。(城区、西兴、李渡、龙蟠督导组上交)
2.2019年各中小学、幼儿园总课表(课表中应有写字或书法、国学、口语交际等语言文字方面的课程)。(金凤、安平、大通督导组上交)
3.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4.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大通督导组上交)
5.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传统节日举办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相关图文资料。
6.各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相关图片材料(社团课外活动等)。
7.学校网站、公文、校报、校刊(报)、讲义(教案)、电子屏幕、指示牌等图片资料。
8.教师1课时手写教案、教师板书图片1-2张。(金凤、安平、大通督导组上交)
9.学生作业及试卷图片1-2张。(城区、西兴、李渡、龙蟠督导组上交)
10.各中小学、幼儿园自办印刷物(校本教材、宣传画册等)。
11.2017、2018、2019年各中小学校工作要点或计划(内容必须涉及语言文字工作)。(金凤、安平、大通督导组上交)
11.2017、2018、2019年各中小学开展语言教学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的实施方案和专题教研活动记录及图片资料。(城区、西兴、李渡、龙蟠督导组上交)
12.2018、2019年各中小学对学生开展口语测试的方案或安排意见。(城区、西兴、李渡、龙蟠督导组上交)
13.2018、2019年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口语能力测试的评分记录表(分年级)。(金凤、安平、大通督导组上交)
14.各中小学开展语言文字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论文、研究报告资料。
15.各中小学开展语言文字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校本教材。
16.各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特色报告。
慧明中专上交资料清单
1.学校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2.2019年秋学校课程安排表(内容必须涉及语言文字方面课程,如文学鉴赏、写字书法、语言表达或演讲等)。
3.学校开展语言文字活动图片资料。
4.教师教育类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学生的普通话水平统计表、测试一览表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附件:
1.党政机关常用公文格式及报送流程介绍
2.南充市嘉陵区各行业部门人员普通话达标情况统计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语委办公室设置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党政机关常用公文格式及报送流程介绍
“党政机关常用公文格式及报送流程”之“公文概况”、“公文拟制”和“公文呈送”:
一、公文概况
(一)公文作用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构成要素: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基本情况
2012年4月16日,中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2012〕14号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该《条例》分总则、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附则8章42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它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在“文种”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2.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3.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4.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同时,不能针对领导个人行文(如尊敬的韩书记等)。
5.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6.在公文用纸方面,现党政公文均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以前党委是16开,政府是A4;
7.除特殊情况外,公文文头原则上用“红头”文件报送、下发。
二、公文拟制
(一)基本原则
1.政策法规原则。
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同现行公文相衔接。
2.真实准确原则。
所反映的内容必须事实清楚、情况准确、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3.行文规范原则。
正确使用公文种类,符合公文格式的要求。
4.引用得当原则。
引用人名、地名、数字、引文等要准确得当,引用公文名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如用千克,不用斤);公文涉及单位名称等,应先使用规范全称,注明简称后再使用简称(如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先使用全称,后加括号,注明“教体局”,后面都可用教体局)。
5.协商办事原则。
公文内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或直接相关的部门,公文主办单位必须主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联合行文的,公文主办单位要征求各联名部门的意见或由联名部门共同起草,成稿后联合盖章。
(二)基本规范
下面我着重就行文规范作介绍:
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1.眉首。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公文眉首。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1)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表明公文的作者,他是发文机关制作公文时使用的、规范板式的文件版头,通常称“文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就区教育局而言,有“教育局”和“教育局党委”两种文头。公文必须对口呈送、报告,呈报给区委的须用局党委名义发文字号,呈报给区政府的须用局行政名义。
(2)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不是方括号);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行文使用牵头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在议案、提案办理过程中用得较多)。
如我们以教科体局名义给学校发个通知,它属下行文,发文字号就是“南嘉教科体发〔2019〕40号”
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3)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2.主体。
(1)公文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和后面需盖章署名的发文机关一致)、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位于红色反线下空两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主送机关。是指要求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标识,如果机关名较长,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3)公文正文。公文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通常分导语、主体和结束语。在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公文正文从左至右横排、横写,大部分用3号仿宋体字-GB2312,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行间距一般28-30磅。
正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标识为“一、”,用3号黑体字,若作小标题时,句尾无标点;
第二层标识为“(一)”,用3号楷体字-GB2312加粗识别,作为小标题时,句尾无标点;
第三层标识为“1.”,用3号仿宋字-GB2312加粗标注,无论是否作为小标题,都要有标点;
第四层标识为“(1)”,用仿宋字-GB2312标注,无论是否作为小标题,必须要有标点。
正文即将结束时,个别文种还要加结束语。上行文中如《请示》中加“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等,《报告》中加“特此报告”,平行文《函》中加“特此函询”、“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等。
(4)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 × ×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必须与文件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印章相符),一般距上文2行。
(6)成文时间。指公文生效的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标识在发文机关署名之下,右空4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以前汉字标写现已作废),不用写01,写1即可。
(7)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一般两行),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8)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一般“请示”类公文,就要标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3.公文版记。
置于抄送机关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包括:信息公开选项、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1)信息公开选项。三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得公开,我们用得较多的在下行文,如“通知”系列就需标明“主动公开”;过程性信息就是“不得公开”,一般可以不标。
(2)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公文如有抄送,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议案答复件》成文后,除答复提案人外,还要抄送区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是印制公文主管部门,印发时间是公文的付印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4)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5)公文页边距。
红头子文件: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下白边为35mm,订口(左白边)统一为27mm,翻口(右白边)统一为27mm,页脚(页码)距下白边28mm;
信函格式公文统一规定上白边为30mm,下白边20mm,左白边统一为27mm,右白边统一为27mm。
注:白头子的文件,天头(上白边)为37mm,下白边为35mm,订口(左白边)统一为27mm,翻口(右白边)统一为27mm,页脚(页码)距下白边28mm;
三、公文拟制报送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公文的起草按照“谁主办、谁起草”的原则由主办股室起草,起草部门应对文稿原件(含附件)的内容(文字、数据等)、公文格式和呈批手续等全面校核,并对政策法律依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数据准确性等负责。
(一)文稿审签封面单统一使用规范的《文稿审签单》
由起草人员规范填写“拟稿单位”、“拟稿人”、“核稿人”、“校对”等相关信息(代拟文稿需要填写相关人员的联系电话),并按相关程序报审。注意的是《文稿审签单》和文稿合订时,《文稿审签单》下附清样稿,其后依序附花脸稿。
1.代区委或区委办代拟的文稿用《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 文稿发文审签单》。
2.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代拟的文稿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 文稿发文审签》。
3.以局党委、局名义发文的文稿用《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局文件定稿单》。
(二)文件呈办
1.局发文件。
(1)发文字号。局行政发文字号有南嘉教科体函、南嘉教科体发,局党委发文字号有南嘉教科体委函、南嘉教科体委发等。
(2)报审印制程序:拟稿人签字→股室长签字同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签发)→主要领导同意签发,最后报局办公室编“发文字号”后,交文印室印。
2.区发文件。
(1)代拟文件:我局代拟区委文稿常用的发文字号有“嘉委”、“嘉委发”、“嘉委办发”,代拟区政府文稿的发文字号有“嘉府”、“嘉府发”、“嘉府办发”等。
(2)代拟文件送审程序:
一是送区委办理程序:《区委文稿发文审签单》附带文稿经相关人员领导签审后,报区委办秘书科收件→文秘人员初核→办公室领导复核→区委分管领导审签→区委主要领导签发→秘书科复核、印制。
二是送区政府办理程序:《区政府文稿发文审签单》附带文稿经相关人员领导签审后,报区政府办秘书科收件→政府办签审→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签发)→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发。(以政府办名义出文的原则上常务副区长签发,以政府名义出文的区长签发。
3.呈区办理的文件。以局行政或局党委名义向区上报告工作或请求解决问题的上行文件,发文字号是“嘉教科体”或“嘉教科体委”(请示、报告或会议方案)。
(1)呈区委办理程序:区委办秘书三科收件→区委办主任审核→区委领导签批→区委办登记→秘书科办理。
(2)呈区政府办理程序:区政府办秘书科收件→政府办主任签批→区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